身体出现六种情况,可诊断为功能性消化不良

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标准,根据国内学者的研究和大量临床实践,以及国外学者的观点,综合起来看,下述标准既严格规定了病例选择的范畴,又具有临床实用价值,亦便于国际间交流:①上腹痛、腹胀、早饱、嗳气、反酸、烧灼感、呕吐等上腹部症状超过四周;②内镜检查未发现溃疡、糜烂、肿瘤等器质性病变,未发现食管炎,也无上述疾病史;③实验室、B超、X线等检查排除肝、胆、胰及肠道器质性疾病;④无糖尿病、结缔组织病及精神病等全身性病变;⑤无腹部手术史;⑥追踪2~5年,2次以上胃镜检查未发现新的器质性病变。其中①~④项为临床诊断标准,⑤和⑥项为科研要求的附加标准。内镜和影像检查的目的是除外有无器质性消化不良的病因。血生化、血糖的检测除外有无糖尿病、进行性系统性硬皮病等继发因素。功能性消化不良时有胃排空延迟,内脏高敏感性、心理和精神障碍、Hp感染等,对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发病和诊断均有一定价值。鉴别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的鉴别诊断首先应与器质性消化不良鉴别,因为这是关系到患者预后的大事。其次与其他慢性胃病如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及慢性胆囊炎鉴别。肠易激综合征患者可以有胃肠的症状,与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的症状酷似,应将功能性消化不良和IBS伴有功能性消化不良症状的患者加以区别。此外,功能性胆道功能紊乱也可以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或疼痛,但常有一过性转氨酶、胰淀粉酶上升或胆道扩张,应予以除外。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选用请咨询专业医师。

(文章内容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删)

肠胃道疾病问题,可免费咨询郭老()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ozhent.com/xhblzl/4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