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味地黄丸修改说明书,不良反应不再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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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六味地黄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年第23号)”,对六味地黄制剂(包括丸剂、胶囊剂、片剂、合剂、煎膏剂、颗粒剂)说明书、和项进行统一修订。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知,六味地黄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如下:

一、项应当包括:

监测数据显示,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食欲不振、便秘、瘙痒、皮疹、头痛、心悸、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

二、项应当包括: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项应当包括:

1.忌辛辣、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出现上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4周症状无缓解,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六味地黄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如下:

一、项应当增加:

监测数据显示,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食欲不振、便秘、瘙痒、皮疹、头痛、心悸、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

二、项应当包括: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项应当包括:

1.忌辛辣、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患者慎用。

国家药监局要求,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修订说明书,于年5月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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