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不良反应小常识

化妆品不良反应小常识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所谓化妆品不良反应,一般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使用化妆品而引起的皮肤及附属器的不良反应。如瘙痒或刺痛、皮肤红斑、丘疹、脱屑、粘膜干燥、色素沉着、毛发及甲出现损害等。

为何会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

(1)化妆品卫生质量不合格;

(2)消费者具有过敏体质,选择化妆品不当或使用不当;

(3)标签、说明书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尤其是目前电视购物和美容院服务中对所售化妆品存在较多夸大宣传;

(4)美容院对消费者施用化妆品不当,延误就诊和处理不当。

化妆品不良反应有什么表现?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轻者仅有皮肤的烧灼感,重者可出现皮炎表现。

化妆品痤疮。经一定时间接触化妆品后,在局部发生的痤疮样皮损。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和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发病前有日晒经历,皮损多发于曝光部位,急性发病时皮损呈鲜红色,红肿严重,也可超出曝光部位,愈后常有明显的色素沉着。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接触化妆品的局部或其邻近部位发生的慢性色素异常变异。或在上述症状3消退后,出现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脱落。

化妆品毛发损害。应用化妆品后出现的毛发干枯、脱色、折断、分叉、变形或脱落。

化妆品甲损害。长期应用化妆品引起的甲剥离、甲软化、甲变脆及甲周皮炎等。

接触性荨麻疹。表现为应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不适,表现为瘙痒、灼热感、刺痛、红斑及风团表现。

若出现上述情况,建议立即停止使用化妆品。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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